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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强国·AI说】
为促进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
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近日起草了
《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并向全社会
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明确
任何组织和个人
使用自然人
敏感个人信息
用于建模、形象生成
场景构建等活动的
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和个人信息权益
不得生成、传播
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和公序良俗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的内容
不得从事商品或者服务
虚假宣传、恶意诱导消费
电信诈骗等违法活动

要求按法律、行政法规要求
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时
不得利用数字虚拟人
绕过人脸识别、语音识别
等身份认证机制

办法还提到
应当建立数字虚拟人
用户申诉和公众投诉、举报机制
设置便捷的
申诉和投诉、举报入口
及时处理并反馈结果
视频由AI生成
光明网数字化频道&网络安全频道出品
策划:李政葳 制作:赵鹏超、文宇翔
参考来源:网信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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