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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当地时间10月25日,越南河内,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开放签署仪式暨高级别会议开幕式上发表讲话。 CFP供图
当地时间10月25日,《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开放签署仪式暨高级别会议在越南河内国家会议中心举行。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及60多个联合国成员国的高级代表出席活动并签署《公约》。
有分析指出,作为20多年来经谈判达成的首个国际刑事司法条约,其签署标志着国际社会在网络空间治理领域实现突破,为跨国打击网络犯罪搭建起统一的法治框架。
历经五年谈判联大会议通过《公约》
“在信息通信技术将世界紧密相连的今天,网络犯罪的规模、速度和范围已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单靠一国之力根本无法应对。”古特雷斯在开幕式致辞中指出,《公约》的签署是多边主义在困难时期取得的重大胜利,反映了国际社会加强合作的集体意愿。
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网络犯罪已成为全球性公害,但全球网络治理长期面临规则缺失、标准不一、合作不畅等难题。不同国家法律体系差异较大,对网络犯罪的定罪标准、执法程序各不相同,导致跨国网络犯罪“调查难、取证难、追逃难”,一些国家甚至成为网络犯罪的“避风港”。在此背景下,制定统一的国际公约成为国际社会的共同诉求。
2019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第74/247号决议,授权成立政府间特设委员会,正式启动《公约》谈判进程。中国作为首倡者和坚定支持者,与其他国家共同推动《公约》谈判,始终坚持多边主义原则,积极协调各方立场,为推动《公约》达成发挥了重要作用。受新冠疫情影响,《公约》谈判进程一度推迟,直至2021年正式进入实质性磋商阶段。在此后两年半的谈判中,各国围绕《公约》的定罪范围等核心议题展开深入讨论,最终达成平衡各方利益的一揽子方案。2024年8月8日,特设委员会在联合国总部一致通过《公约》草案;同年12月24日,第79届联合国大会以一致同意的结果正式通过《公约》,使其成为全球第一份打击网络空间犯罪的法律文件。
《公约》全文共9章68条,涵盖总则、刑事定罪、管辖权、程序措施和执法、国际合作、预防措施、技术援助和信息交流、实施机制等关键领域。在定罪范围上,《公约》明确将非法访问信息系统、非法拦截数据、干扰系统运行、网络诈骗、网络儿童色情、数据盗窃等常见网络犯罪纳入规制范围,并对相关洗钱行为作出明确规定,为各国统一定罪标准提供了依据。
值得关注的是,《公约》设立了缔约国会议机制,将定期评估《公约》实施情况,推动《公约》条款动态完善,并计划在《公约》生效两年后启动附加议定书谈判,为应对新技术带来的网络犯罪新问题预留空间。联合国毒品与犯罪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公约》的制定过程充分体现了“广泛协商、平等参与”的原则,是国际社会集体智慧的结晶,将为全球网络犯罪治理提供统一、权威的法律遵循。
《公约》签署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共鸣
《公约》的签署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共鸣。不同地域、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及国际组织纷纷表态支持,凸显了国际社会对统一网络犯罪治理框架的迫切需求与高度共识。
巴西司法部国际事务副部长阿方索·卡斯特罗认为,这一法律框架“为新兴经济体应对跨境网络诈骗、数据窃取等威胁提供了关键工具”。俄罗斯外交部网络安全事务特使德米特里·别洛乌索夫则指出,俄方认为《公约》的通过是“国际法在数字领域的重要发展”。
发展中国家的积极响应成为本次签署仪式的突出亮点。印度尼西亚司法与人权部部长雅辛·阿马利表示,《公约》中的技术援助专章“真正回应了全球南方的核心诉求”。他透露,印尼正与中国、欧盟协商,计划依托《公约》框架建立东南亚网络执法培训中心,“解决本地区电子取证设备匮乏、专业人才不足的现实难题”。非洲联盟委员会司法事务专员索菲亚·贝希尔强调:“过去非洲国家面对跨国网络犯罪常常陷入‘无规可依、无人协作’的困境,《公约》建立的快速响应机制和援助体系,将使非洲国家在打击网络洗钱、儿童色情等犯罪时获得实质性支持。”
欧盟司法专员迪迪埃·雷恩代尔表示,尽管在数据调取程序上仍有优化空间,但“这是实现全球治理协同的必要一步”。日本外务省国际法务局局长佐藤健吾指出,《公约》确立的“主权平等基础上的合作原则”具有里程碑意义,日本计划与中国、韩国共同开展东北亚网络犯罪情报共享试点,以《公约》为依据建立三国快速协作机制。
国际组织纷纷表示将为《公约》实施提供支撑。国际刑警组织秘书长于尔根·施托克宣布,已启动与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的联合行动,将为缔约国提供电子证据标准比对、跨境协查协调等服务,“确保‘全天候联络点’制度发挥实效”。
《公约》后续实施仍需各国共同努力
《公约》签署只是起点,如何将纸面规则转化为实际行动,成为与会各方关注的焦点。在高级别会议期间,各国代表、国际组织及企业围绕履约机制、技术协作、能力建设等议题展开深入讨论。
泰国司法部官员披露,2024年泰国方面破获的“金三角网络诈骗集团”涉及12国公民,涉案金额达37亿美元,却因证据标准不统一导致多名主犯脱罪。“现在有了统一规则,我们能直接向老挝、缅甸请求电子证据协助,不用再通过外交渠道周转。”该官员的话道出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心声——东南亚地区每年因跨境网络诈骗流失的资金数以十亿美元计,《公约》中的技术援助条款让这些国家看到希望。印尼、马来西亚等国代表也纷纷表示,将借鉴中国在打击网络犯罪中的“净网行动”经验,推动区域协作机制建设。
南非司法与宪法发展部部长罗纳德·拉莫拉指出,非洲大陆每年因网络犯罪损失超40亿美元,《公约》的签署将为非洲国家提供关键支持。他透露,南非正联合尼日利亚、肯尼亚等国,计划基于《公约》标准建立非洲网络犯罪协作平台。
面对《公约》实施后的机遇与挑战,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公约》的后续实施需要各国的共同努力。一方面,各国需加快国内法律制度调适,确保《公约》规定与本国法律体系有效衔接;另一方面,需加强多边协作,共同破解执法合作中的法律冲突、证据认定等难题。同时,针对《公约》在人权保护、犯罪定义等方面引发的争议,联合国相关机构表示,将通过缔约国会议机制持续完善相关条款,确保《公约》在打击网络犯罪的同时,充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避免被滥用。
也有专家指出,随着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犯罪的形式和手段不断迭代升级,未来《公约》的实施还需注重灵活性和适应性,加强对新型网络犯罪的研究与规制。古特雷斯呼吁各国“以《公约》签署为契机,秉持多边主义,加强团结合作,共同构建安全、公平、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赵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