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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看家神器”,更要邻里和谐

来源:新华网2025-04-18 12:06

  新华网北京4月17日电题:既要“看家神器”,更要邻里和谐

  新华网记者康锦谦

  “家门口到底能不能装摄像头?”近日正式实施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回应了这个具有争议性的话题。

  新规明确,在非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不得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非法对外提供或者公开传播涉及公共安全、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视频图像信息。

  在家庭安防需求日益增长的今天,监控设备已成为许多家庭的“看家神器”。然而,当摄像头的视角无意中覆盖到邻居的日常生活空间时,不仅可能引发邻里矛盾,更可能触碰法律红线。

  按照新规的界定,具体来说,如果摄像头持续记录邻居家门口的人员往来、频繁拍到邻居的脸等,就可能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保护自身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必要限度,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嫌疑。

  不久前,某地方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因安装监控摄像头引发的邻里纠纷案。诉讼过程中,法院经现场勘查认定,被告安装的摄像头确实能够记录原告家庭成员出入情况、访客信息等私人生活内容,在特定角度还可能拍摄到室内场景,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拆除监控设备并销毁相关录像资料。

  家门口装摄像头不是简单的个体行为,而事关公共安全与他人隐私。在摄像头照得到的地方,需要法律划定物理边界;在照不到的人心深处,更需要建立隐私尊重的精神边界。

  “安装前多沟通,总比事后闹纠纷强。”一位网友的留言道出了问题的关键。在实际操作中,不妨在安装前主动与邻居协商,明确监控范围;安装时通过技术手段限定拍摄区域,避免镜头对准邻居门窗等私密空间。

  远亲不如近邻。家庭安防设备安装的初衷是守护安全,而非制造隔阂。毕竟,真正的安全感不仅来自技术防护,也来自于和谐共处。

[ 责编:王一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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