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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出品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普法短视频——“网络安全系列公益课”(以下简称“公益课”)发布。
公益课由中央网信办网络法治局指导,杭州市余杭区委网信办联合出品,猿编程提供技术支持。网安周期间,多地网信办同步宣传推广公益课,并在北京多条地铁线路上循环播放。
组织开展国家网络空间安全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是网安协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在今年《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之际,制作“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普法短视频,一方面促进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提高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话题社会关注度;另一方面宣传普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未成年人网络风险识别能力,增强未成年人网络自我保护意识。
公益课聚焦“防范网络暴力”“防范网络谣言”“规范群聊行为”“防范网络沉迷”“防范人脸识别风险”“防范个人信息泄露”六大主题,贴合时事热点问题,通过IP动画角色演绎现实典型案例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场景化和具象化,将法言法语和网言网语有效结合,帮助未成年人等广大网民理解法律法规,学习网络安全风险防范技巧。
【情景演绎】
骗子:壮猿先生您好,我是马扁地产的,在您住的小猿之家附近,目前正在起一个新楼盘……
壮猿:骚扰电话真讨厌,不过他怎么知道我叫壮猿。
小安:你好好想想,是不是在哪儿泄露了你的个人信息呀?
壮猿:那天,有个手机软件弹消息说,可以免费领虚拟币,但是,要填姓名、家庭住址、电话、年龄、年收入。
小安:他们这就是违规收集,现在有些手机软件,通过收集个人信息,再转卖给其他商家,以谋取收益,你的信息很可能就是被卖给了地产公司。
以后遇到这种违规收集用户信息的,咱们可以及时举报,让有关部门介入处理。
【法条指引】
根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工作人员应当以最小授权为原则,严格设定信息访问权限,控制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知悉范围。工作人员访问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经过相关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管理人员审批,记录访问情况,并采取技术措施,避免违法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五条,任何组织、个人有权对违法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收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举报人。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接受投诉、举报的联系方式。
【友情提示】
每个公民的个人信息都受到法律保护,特别是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当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违规收集使用时,可以进行投诉和举报。(编辑/整理 王一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