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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发布“全球信息诚信原则”,旨在遏制错误和虚假信息以及仇恨言论的传播。古特雷斯说,错误信息、虚假信息和仇恨言论正在助长偏见和暴力,加剧分裂和冲突,妖魔化少数群体,破坏公共健康和气候行动,破坏社会凝聚力,使可持续发展目标更加遥不可及。人工智能技术迅速发展加剧了它们的扩散。不透明的算法将人们推入信息泡沫,强化了包括种族主义、各种歧视在内的偏见,其危害远远超出数字领域,甚至影响了数十亿未接入互联网的人。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社交媒体和人工智能等快速发展,遏制虚假信息传播成为全球治理的重要议题之一。专家分析指出,要遏制虚假信息传播势头,全球需团结合作采取更多切实有效的措施,共同防范其对世界和平与发展造成严重危害。
提高关注度,丰富监管手段
《韦氏词典》将虚假信息定义为“故意且通常是隐秘散播的错误信息,目的是影响公共舆论或掩盖真相”。
“虚假信息传播呈现影响范围广、识别难度大、危害后果严重、治理成本高等特点。”北京理工大学网络空间国际治理研究基地副研究员裴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虚假信息传播问题早已有之。但近年来,互联网的发展促进了传播方式的变革,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发展增加了虚假信息传播的渠道和手段。
“近些年,虚假信息传播呈现多主体、多平台、多手段、复杂化、泛滥化和治理难度大等特点。”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科技与网络安全研究所研究员李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数字化时代,不同的社会行为主体有时会主动或被动地参与到虚假信息制作和传播的全链条中。
7月1日,第78届联合国大会协商一致通过中国主提的加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决议。中方主张在联合国框架内加强人工智能规则治理,反对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优势传播虚假信息。
“近年来,国际组织积极呼吁遏制虚假信息传播,推动达成共识。”裴轶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23年呼吁加强数字平台监管,打击网络虚假信息。联合国日前发布的“全球信息诚信原则”是其致力于治理虚假信息的最新实践。
古特雷斯说,“全球信息诚信原则”包括“社会信任和韧性,独立、自由和多元化的媒体,健康的激励机制,透明度和研究,赋予公众权力”五大原则,是与联合国会员国、青年领袖、学术界、民间社会、私营部门以及媒体进行广泛磋商的结果。它们为可持续和包容性发展、气候行动等奠定了坚实基础。
“‘全球信息诚信原则’在全球层面呼吁各国各领域主体承担责任并采取行动,通过联合国的影响力,进一步提高了治理虚假信息这一问题的国际重视程度。”裴轶说,这五大原则总体上提供了虚假信息治理的途径和机制,有利于达成全球共识,为各国治理虚假信息提供了制度设计的有益参考。例如,原则强调全面提高平台透明度,落实用户赋权,未来治理实践中可以敦促平台在个性化与质量控制之间的平衡。
“这五大原则对于公众遏制虚假信息具有认知塑造、素养提升和共同行动等重要影响。”李艳说。
“近年来,全球主要司法辖区在立法层面提高对虚假信息的关注,不断丰富监管手段。”裴轶介绍,中国出台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了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不得生成虚假有害信息。此外,中国还发布《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也重点强调打击虚假信息。欧盟最新的《数字服务法》对“超大型在线平台”规定了多项义务,其中就包括监管虚假信息。英国发布了《在线安全法案》草案,要求社交媒体平台、搜索引擎和其他允许人们发布自己内容的应用程序和(自媒体)网站,承担其保护儿童、打击非法活动等责任。“部分司法辖区重视提高国民媒体素养,加强公民识别、对抗虚假信息的能力。较为典型的如欧盟的‘新数字教育行动计划’。”裴轶说。
多种因素导致虚假信息治理困难
剑桥大学研究员、《卫报》技术专家约翰·诺顿警告说:“现在有多种方法可以大规模生成看似合情合理的虚假信息,而社交媒体非常适合其病毒式传播。”
据西班牙《世界报》网站报道,被人工智能放大的虚假信息,是未来社会的“最大风险”之一。斯坦福大学教授、律师詹姆斯·P·斯泰尔警告说,随着社交媒体和人工智能的发展,区分真实和虚构将变得越来越困难。借助ChatGPT、Midjourney和“稳定扩散”模型等工具,再加上社交媒体的乘数效应,社交媒体很容易成为大规模虚假信息的传播媒介。
“近年来,全球虚假信息泛滥,治理面临重重挑战。”裴轶说,一是人工智能、“深度合成”等新兴技术的发展提高了虚假信息的识别难度。全球虚假信息传播治理需要应对新兴技术冲击,提高算法透明度的可行性仍然有待讨论。二是流媒体、自媒体等网络信息生态改变了人们接收信息的途径,使虚假信息短时间内能够广泛传播。网络自身匿名性的特点,使得虚假信息溯源困难,而溯源是追责和治理的前置步骤。三是数字鸿沟拉大了公民媒体素养的差距,造成部分虚假信息对欠发达地区或弱势群体无孔不入。四是管辖效力的局限性和滞后性提高了监管难度。由于各国利益不同、监管口径不同、地缘政治局势紧张等,虚假信息治理难以达成全球共识。五是由于一些虚假信息的定义尚不明确,治理虚假信息面临法益层面的冲突,如何平衡法益冲突也有待探索切实有效的新路径。此外,如何平衡执法机关的监管和社会协同治理,合理分配平台企业、行业组织的义务和责任范围,也是虚假信息治理中的制度难题。
建立国际合作治理机制至关重要
“对于虚假信息这一全球新挑战,国际社会对其成因、作用机制、危害和影响以及治理方案等尚未形成成熟和统一的认知,全球信息治理赤字上升。”李艳表示,未来,随着元宇宙、ChatGPT等新概念和工具的兴起,现实和虚拟世界的边界将更模糊,虚假信息的精准度、蛊惑性和破坏力将显著提升,全球虚假信息治理的紧迫性和面临的挑战进一步凸显。
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健康保障中心高级学者塔拉·柯克·塞尔说:“虚假信息让人们得到的不仅是有毒的信息流,还造成一个反馈的恶性循环。这个恶性循环使人们失去对彼此的信任。”
“虚假信息的消极影响是多方面的。”裴轶说,首先,虚假信息传播危害人权。例如,关于公共卫生的虚假信息可能会对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造成侵害。其次,虚假信息影响社会稳定。一些国家的政客为了一己私利,通过“深度伪造”等新技术生成、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最后,虚假信息传播煽动暴力和敌视,试图引起全球领域的对抗冲突,破坏世界和平稳定。
“遏制虚假信息传播,建立国际合作治理机制至关重要。”李艳认为,提升全球民众对虚假信息的认知是第一步。唯有民众养成识别和抵制虚假信息的氛围和素养,才有助于形成国际共识、达成国际合作。二是全球需继续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丰富攻、防两端反制虚假信息的技术手段。三是各国需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在治理本国虚假信息的同时积极寻求多边合作。
“未来,要遏制虚假信息传播势头,全球需团结合作采取更多切实有效的措施。”裴轶说,一是加大虚假信息治理的资源投入,各国应增加财政拨款,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提高监管投入;二是细化各相关方责任,探索科学、可执行的制度设计,落实政府机构、媒体、互联网平台企业、广告商等不同主体的责任;三是加强公民在线教育,提高信息素养、媒体素养,提高公民识别虚假信息的能力;四是制定虚假信息治理专项法规,规定虚假信息传播责任,提高惩治力度;五是强化科研合作,通过科技公司、监管机构与学界的合作,探索虚假信息识别、对抗路径,制定信息来源可信度等指标;六是加强全球合作,各国可以通过多边合作努力达成共识,共同防范虚假信息对世界和平与发展造成严重危害。(贾平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