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微信好友
朋友圈
请使用浏览器分享功能进行分享
近期,各地加速推进数字经济,多个产业促进条例落地生效。发展数字经济,关键在数据要素市场化。“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规则。今年6月份,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意见指出,要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
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时代的“石油”,数据流动通过活跃技术流、物质流、资金流等,为数字经济创造价值。据国家工信安全中心测算,我国数据要素市场规模将在2025年突破1749亿元。目前,在数据要素的政策搭建、规模应用和技术创新等方面,我国已取得一定成果,但还存在流动性差、信息孤岛等问题,必须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步伐,从完善立法、基础制度、技术安全等方面着手,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提升数据资源价值。
应完善数据立法,提供配套政策扶持。目前,国家在数据权属界定和部分领域的数据监管方面亟待完善立法,各地也应积极探索,填补制度空白。可从加强政府公共数据开放、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等方面制定规则,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激发数据产业链各环节潜能提供政策扶持和配套制度。在此基础上,可考虑对特定数据治理规则先行先试,如数据跨境流动的政策创新与突破。
利用前沿技术,保障数据使用安全。一方面,可借助区块链、密码学、隐私保护等前沿技术,建立安全、通用的数据合作基础设施,打通数据孤岛;另一方面,保护原始数据安全,做到数据不离开机构或个人,只是调用计算,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要在硬件设施层面完成可信环境的搭建,保证数据只在可信环境下计算,同时支持多方数据安全计算和智能应用。要把安全贯穿数据治理全过程,压实企业数据安全责任。
探索基础制度创新,推进现代化数据交易。现代化数据交易需要建立合规高效的流通交易制度,应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要素交易平台建设,试点实践大数据衍生产品交易。培育数据要素市场需明确数据权属问题,构建一套以数据记录者、加工者的数据财产权益为基础,兼顾多方主体利益的数据价值分配机制。在制定相关规则时,通过负面清单等方式列举限制交易的数据类型,据此采取分级分类的数据管理方法。(李诗洋)